房产抵押登记的流程(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流程)
在办理贷款时,抵押贷款是一种比较重要的贷款方式,而且可以抵押的物品也是非常多的,主要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类,办理不动产抵押的,就需要进行登记,那么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资料?我们可以提前咨询一下长沙正规公司,看一下不动产抵押贷款的具体情况。
在长沙办理不动产抵押的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借款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个人账户近半年的银行流水账单等。
2,房产评估。借款人需找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并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3,签订抵押合同。夫妻双方需到场提交材料并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
4,银行审核。将材料提交给银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5,抵押登记。银行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需与银行业务员一同前往当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手续。
6,领取房产证。在完成所有手续后,银行将获得房产证并放款。
7,还款与解除抵押。借款人需分期或一次性偿还贷款,并在贷款还清后,取消房产抵押并取回房产证。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产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产还须提交《房产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土地抵押登记的材料
1、《土地他项权利(抵押)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
2、①国有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须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②国有出让土地,如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③国有出让土地如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若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入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100%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若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入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25%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投入已达到25%(不含地价款)的有关证明;
3、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4、土地价格评估报告或作价协议书,划拨土地必须提交经国土部门确认及核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数额的评估报告(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抵押权人的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可由抵押权人盖公章证明为原件复印件);
6、抵押人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抵押人法人身份证明;
7、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8、以房地产开发用地抵押的,提交抵押双方鉴证的房屋预售情况说明;
9、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证明;
10、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其抵押借款行为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11、如土地使用证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坐落不合的,需提供地名办或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证明。
房产抵押登记的流程(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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